2006年4月19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七版:援手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财政部:将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
顾瑞珍 吴晶晶

  据新华社 “十一五”期间,中央财政将推进环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督促企业将环境成本纳入企业生产成本或服务价格,实现环境污染外部成本内部化、社会成本企业化。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此间举行的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表示,我国目前环境形势严峻,除受工业化加速发展等因素影响外,环境使用制度不合理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从三个方面推进开展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制度改革。一是进一步明确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使之成为我国污染物排放管理的基本原则。二是在“总量控制”前提下,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探索政府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将排污权有偿出让给排污者,改变目前企业随意排污、不顾忌成本的状况;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真正把企业污染治理的责任落到实处,使企业生产成本完整地反映环境成本,对企业形成保护环境的内在压力。三是逐步推广排污权交易,使企业在利益驱动下,珍惜有限的排污权,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从减排中获利。
    此外,中央财政还将继续加大对环保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强全国污染源调查、地下水污染现状普查、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现状调查等环境基础调查投入;二是加大环境监测、环境执法、环境标准制定等工作的投入;三是加大对环境污染防治的投入,特别是加强对重点流域、大气和土壤面源污染防治的投入;四是继续将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作为国债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入重点,加大对国家确定的重点生态项目和污染治理项目资金投入。